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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91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浏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发〔2016〕191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5年度统计年报,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7270元。在确定201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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