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公布201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61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浏览: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发〔2015〕261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省统计局2014年度统计年报,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2460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51825元。在确定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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