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的认定,可双赔范围
发布时间:2026-03-01 浏览:次
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的认定,可双赔范围——左成红、左策仁与刘光秀诉郴州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给付案
【裁判要旨】
(1)通过侵权责任四要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三要素共同来认定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是否产生竞合。
(2)第三人侵权责任与工伤保险责任竞合时,应确定双重赔偿模式。
(3)赔偿范围在获得民事赔偿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医疗费、丧葬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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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