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经云南省省政府批准,2011年9月5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9月起,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830元上调为950元,上调幅度为14%。这是云南省1995年首设最低工资标准以来第8次上调。上调后,较16年前初设的最低工资标准翻了5倍多,全省各州市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相应提高。
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表格中可以看到,调整仍分三个档次,一、二、三类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950元、845元、720元;一、二、三类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9元、8元、7元。具体为:一类地区包括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为9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为9元/小时;二类地区包含昆明市所辖各县及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和玉龙县,以及其他设市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为84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为8元/小时;三类地区为其他各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将调为7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为7元/小时。
该新标准适用于云南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照此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按照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2年至少调整1次,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是在去年7月份从680元上调至830元,此次的调整继上次时隔了1年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即逐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zuidi/3251.html
上一篇:烟台市长岛县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篇:2012年广西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