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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的卸责之词:“无编制不算工伤”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2-07-17 10:19:00 浏览量:

    2012年6月4日,国内体坛传来噩耗,年仅20岁的国家滑翔伞队队员杨小强在练习一个高难度动作时出现失误,从百米高空坠落身亡。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滑翔伞队建制不全,队员都是临时选上来的,不是管理中心的人,都没有编制。这次杨小强发生意外,应该不能参照工伤处理,管理中心也没有给他们缴纳五险,故而不能参照工伤处理。
     一个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梦断蓝天碧空,令人扼腕。但更让人揪心的是主管部门的冷血。人死了,势必牵扯诸如索赔、补偿等“善后”问题。“无编制不算工伤”,如此冷漠、冰冷的卸责话语,不仅让已阴阳两隔的杨小强难以瞑目,也让围观群众痛彻心扉。
 杨小强之死遭冷落,并非孤例。多年来,一些运动员献出青春与汗水争荣誉,一旦退役或出事,则命运多舛。像奥运跳水冠军桑雪卖艺救母,举重冠军邹春兰成为搓澡工,体操冠军张尚武成小偷……其背后无非是缺少 一个“编制”。用人了,从全国招揽贤能;争得荣誉了,则属于团队的,或某些官员的政绩;一旦退役或出事故了,则左推右拦,急于和自己摆脱干系,尤其冷血。
    “无编制不能算工伤”,此说足以激起人们的愤怒情绪。前不久,哈尔滨环卫工人张志娟在扫大街时突发脑溢血,只因人没死就不能算工伤;几年前,江苏女教师李华累倒在讲台上,昏迷64天后离开人世,只因她没有在48小时之内死亡就不能算工伤;现在,杨小强在训练中发生意外死亡,只因他没有编制就不能算工伤……人们不禁要问:工伤认定为何如此不近情理?这究竟是人冷酷还是制度冷酷?
     那么,无编制、无工伤保险能够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或借口吗?显然不能。
     其一,杨小强虽是临时选上来的,就算他是“临时工”,但与国家滑翔伞队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有企业、单位、团体乃至个体工商户都要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所以,国家滑翔伞队(或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没有给杨小强等人缴纳五险,本身就涉嫌违法,并且极不合情理——当运动员获得奖牌时,有运动队和管理中心的一半,而当运动员发生事故时,运动队和管理中心却撒手不管,只要成绩不要责任,世上没有这个道理。
     其二,杨小强虽然没有工伤保险,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很明显,没有保险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和赔偿,杨小强之死仍需参照工伤处理,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这条规定意味着,那些不依法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别以为可以逃脱责任,一旦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将会赔得更多。也唯有如此,才能倒逼用人单位积极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即使杨小强此次训练并非国家队组织的集训,即使是他没有听从教练劝阻导致悲剧发生,也并不影响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了“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杨小强的情况显然符合这一条。而该条例第16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杨小强的情况不符合任何一条。所以,杨小强不听教练劝阻纵然是个错,但这个错不足以影响工伤认定。
     所谓无编制,所谓没有工伤保险,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对杨小强之死撒手不管的理由或借口。
    这起悲剧最值得反思之处也许在于:一名运动员,何以不顾生死挑战高难度技术动作,他对于奖牌和荣誉的渴望是否过度,而这种过度渴望因何而起,是否与举国体制下的“唯金牌论”密切相关?无论什么样的荣誉和奖牌都没有人的生命宝贵,杨小强之死的血泪教训,值得每个运动队和运动员吸取。 
   “无编制不算工伤”,如此冷血的诿过之词,改变运动员的命运,不仅亟需在制度设计上破题,也需要在个体上予以关怀。如依法给予杨小强工伤待遇,抚慰生者,也能让其他运动员感到人格的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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