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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上调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7-06 11:31:00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政府文件精神和湖州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从201141日起,上调湖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980元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8.0元调整为9.5元。德清、长兴、安吉三县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由原900元调整为10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7.3元调整为8.6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含以下三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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