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2010年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2-12-21 11:34:00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要评论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公布:根据《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经省政府同意,从20102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如下:

  1、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60 /月;二类地区,790 /月;三类地区,670 /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7.8/小时;二类地区,6.4/小时;三类地区,5.4/小时。  

  2、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上一篇:2010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篇:2010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