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劳保数据 > 社平工资 > 正文
关于公布2010年辽宁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7-27 15:53:00 浏览量:

辽人社[2011]15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如下:

一、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057元,月平均工资为2921.42元。

二、201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0814元,月平均工资为2567.84元。

三、201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储存总额)的年记账利率为2.31%。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sheping/2381.html
上一篇:关于使用2010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无锡市2010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