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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残津贴支付问题

时间:2016-1-8 21:21:32      会员:自由人   提问时间:2016-1-8 21:21:32
咨询内容:管理员你好:可能是我表述的问题不太清楚,你没能准确回答我的问题。我是在问我因职业病住院期间(四个月),企业虽然也给我发放工资并给我交各种费用(养老金、公积金、工伤保险……),但是照正常上班的工友少了很多。而我市计算伤残津贴是按上一年12个月的应得工资的平均值,从中提取1个月再乘以75%(四级伤残)。如果按所交的工伤保险费计算的话,我们的保费是按上一年度全年工资总额计算的。一年一调整。每年一月份调整,而我去年住了四个月的医院,我去年的工资总额少很多,今年调整完,我的保费下降不少,这么计算我的伤残津
管理员的回答:你治疗职业病期间,一般为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支付你的工资少于正常上班的工友,属于违法行为。另外,社保经办机构支付你的伤残津贴,跟单位的缴费工资有关,现实中存在很多的不如实申报工资数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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