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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伤

时间:2014-7-2 0:43:00      会员:唐倩   提问时间:2014-7-2 0:43:00
咨询内容:你好,我爷爷今年69岁,给别人干活五年但未签过劳动合同,前几天因机器故障,一块重一百七八到两百斤的铁门砸伤脚背,脚骨中缺少一点,脚筋断裂一根,血管全部断裂,肉已模糊,表皮受损大半个手掌之宽,因为当时很急没有拍照,现在她们出医药费看着伤,可现在已经出现感染,生活费现在都是自己负责!听说工伤要报怕以后发生口脚之类的,我们不懂,不知现在要怎么做,请各位叔叔阿姨指点,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很同情你的遭遇。根据你的描述一般不会认定工伤,通常是按人身损害来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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