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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阳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偿申请成功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4 10:53:00 浏览量:

工伤保险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然而现实中,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获得赔偿,只能独自承担金钱、健康的损失的案例亦非常多。2015年5月20日,当事人成功申请到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赔偿款于6月中旬先行支付给了当事人,这是德阳市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偿案件。


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确立实施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职工所在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但经调查发现,这样一项设计初衷本为维护劳动者利益的制度,但在颁行后在实施的过程中确遭遇诸多困难,很多省、地市均未启动该程序。


2013年2月18日当事人王某进入德阳一机电公司从事数显龙门铣工作,虽每月王某可领到3000元的工资,但王某和企业之间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11月4日,王某上班吊装工件时,因工件滑落,致使右手手指受伤,当即被送往德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食指压压砸伤,右食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经德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王某就医至2013年11月30日,住院治疗共27天。


随后,本案先后经德阳市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由该公司向王某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但执行过程中该机电公司并无财产可供执行,王某为此陷入绝境。


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多方询问得知可向人社部门提交《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要求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015年5月13日,王某向德阳市医保局工伤生育科提交先行支付申请书,该局于当日成功接受了王某的申请,经审定符合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条件,2015年6月先行支付款到账,解决了王某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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