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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方面

时间:2014-5-19 15:06:00      会员:孙女士   提问时间:2014-5-19 15:06:00
咨询内容:一个月前,在上班的路上出现交通事故,导致我不能上班,住了几天院后在家里养伤,在这期间我不懂任何法律,也没去上班了,曾经向公司提出过工伤补助,公司说没到上班时间、也不是在工作的地方出的事,所以不是工伤,公司不负责,没有给一分钱,肇事者给了6000元的赔偿,请问可以向曾经的工作单位提出什么要求呢
管理员0的回答:若能证明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一般可以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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