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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手腕被玻璃割伤是否属工伤?

时间:2014-4-9 21:11:00      会员:韦先生   提问时间:2014-4-9 21:11:00
咨询内容:张律师,你好,我是一名从广西到广东佛山打工的打工者,在一私人老板处打工,主要从事玻璃的搬运工作。今年3月19日在工作期间右手腕被割裂、血管神经肌腱损伤,住院12天,住院共花费了9000多元。但问题是,老板并不是以我的名字住院,而是以我同事的名字住院,因为老板没有给我及时买工伤保险,而我的同事买有工伤险,其实我今年春节上班后,老板早就要了我的身份证去,说是为我买保险,事实上现在没有买到,身份证现在也没有还给我。出院后,老板说在厂里呆着就给我50元一天,算是工资。今天(4月9日)我要求去更好的医院复检,老板也是以同事的名字去交费。医生建议我休息四周,随时就诊。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老板是否应该赔偿我停工的工资?因为抬玻璃是体力活,工作危险,所以我每月的工资都有5000元左右。还有,是否适当的补偿我?现在我并不能完全的能够自理,因为有伤口,吃饭洗澡洗衣服等等都有困难。另外,我觉得老板的行为是骗保,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如何维权呢?我好无助!恳求得到你的帮助!谢谢了,张律师!
管理员0的回答:1、应该赔偿停工的工资,工资数额不应减少;2、住院期间,有住院伙食补助费;3、老板的行为属于骗保。4、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没有你的名字,所以,你难以启动程序维权。如果最终法院认定老板骗保行为成立,查清是你发生工伤的事实,是可以要求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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