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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大学毕业就工伤,公司以旷工为由将我除名

时间:2014-4-3 17:47:00      会员:李兵   提问时间:2014-4-3 17:47:00
咨询内容:您好,我去年大学毕业在常州武进工作,2013年9月25日受工伤,上个月做伤残鉴定,劳动局通知我4月3日拿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但是公司在4月1日就以我3月28至31日连续没上班为由做旷工处理,最后将我除名,开除我。我想咨询一下:1.公司以旷工为由将我除名是否合法(此时还没有到拿伤残等级鉴定书的时候)?? 2.在后面的理赔中,如果公司拒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该行为是否合法?3.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行?   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帮忙。
管理员0的回答: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你可根据你的等级向公司申请相应的赔偿,单位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不赔偿,你可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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