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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时间:2014-4-2 20:50:00      会员:张华   提问时间:2014-4-2 20:50:00
咨询内容:我爸爸3月17号在工地上班,当时手里拿着木板,因为太重,掉下来把左脚趾骨3.4处砸骨折了,老板说不能算工伤,而且只负责一点医药费用,没有务工费,我想咨询下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您的表述,您父亲的情况属于工伤。建议先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的病历资料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可索取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如果维权困难可联系我们0311-8537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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