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傷賠償

时间:2014-4-1 17:14:00      会员:詹振峰   提问时间:2014-4-1 17:14:00
咨询内容:我2006年12月在該公司發生工傷,評十級。我至今還在該公司上班,在我出院后公司強行要求我簽了一份不合理的工傷切結書,內容是我馬上離開公司將獲得賠償,如果繼續公司工作,公司不賠償。還些上本人自願不要公司賠賠償繼續留在公司工作。請問我現在離開公司可以獲得賠償嗎?十個月的平均工資是是是個滿月的嗎?
管理员0的回答:您可以获得工伤待遇相应的赔偿。职工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还有问题,可详细说明并继续留言咨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