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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损害

时间:2014-3-25 10:40:00      会员:林   提问时间:2014-3-25 10:40:00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去年九月在私人建筑工地上受的伤,当时并没有任何合同,导致下半身瘫痪,由对方支付医药费至今,自己承担伙食费等一切费用,对方也很有背景,像这种情况我想知道怎样维权?走工伤认定的程序需要提供证人证言,仅有的两名证人不愿意提供,目前自己手上也只有当地乡政府所提供的受伤证明,像这种情况有律师建议说是居民户口可以走人身损害这条途径,请问是么?
管理员0的回答: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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