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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支付养病期间工资,要员工垫付合法吗

时间:2014-2-28 18:08:00      会员:郭春梅   提问时间:2014-2-28 18:08:00
咨询内容:上班时间摔伤,结果为胸椎T11压缩性骨折,手术打了四颗钢钉,医生建议休养1-2年,今后不能提重物。住院费大概七万,单位已经支付,请问伤残等级大概为多少?后期可以索赔多少?养病3个月才能做伤残鉴定,但单位不支付期间工资,要伤者垫付,要等结果出来再一次性支付,这合法吗?伤者是57岁农民工,没有参保,这对赔偿金额有影响吗?农民工跟城镇职工工伤赔偿金额是不是有差异?如果是武汉的律师,请留个姓名电话,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九级伤残。用人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可以在伤残结论出来后,一并请求用人单位给付。没有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由用人单位负担。农民工和城镇职工没有具体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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