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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伤者提前出院双方协议养病期间补偿争议

时间:2014-2-26 16:05:00      会员:桑晶   提问时间:2014-2-26 16:05:00
咨询内容:你好,我父亲工伤8级,现在存在的问题是第一次手术后未治愈时单位让伤者出院答应给一些养病期间的营养费及护理费用,属双方协商后补偿的,当时我们与单位拟了一个手写的协议,有单位签字,但无单位盖章,这笔钱已支付到位,现在二次手术已完成。谈到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赔偿的时候了,单位把之前一次手术后那个营养费及护理费的赔偿加到这里面算总帐,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直接拨打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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