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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

时间:2014-1-17 9:56:00      会员:赵麦粉   提问时间:2014-1-17 9:56:00
咨询内容:我叫赵麦粉,原是一化工企业员工,2012年6月氯气中毒(重度)肺部、呼吸道严重损伤,经伤残鉴定为5级。因身体欠佳不能工作,就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不服把我送上法院,一审调解后,为能早日拿到赔偿,我不得不做出让步,原仲裁委员会裁定的167000,我让到了130000,可公司还是处处刁难,说必须把我先送到失业上,再考虑赔偿,这样做,合理吗
管理员0的回答:调解是双方达成的合意,只要不违背合同订立的原则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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