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

时间:2013-12-25 0:04:00      会员:陈君雄   提问时间:2013-12-25 0:04:00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男性,43岁,在上班期间工作地点摔伤,造成髌骨破裂,做手术上两颗螺丝加钢丝,一年后在次手术取螺丝,医药费是公司出的。术后修养3个月上班,修养期间有补基本工资,但没有其它任何费用补助了,在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劳动局会管这样的事情吗?公司方面该怎么赔偿?
管理员0的回答: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表、考勤表、工装、出入证等,劳动局才会受理。赔偿的具体数额是依照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和所在地的标准综合计算的结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