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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医疗报销问题

时间:2013-12-15 15:16:00      会员:盖玉金   提问时间:2013-12-15 15:16:00
咨询内容:2011年辽宁丹东实行了工伤医疗管理办法,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当地社保报销,而东港市2013年才实行,所以当2011年由于工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关于东港社保局给予的答复是否正确。另外在职工被评定为四级伤残后还有十年能达到退休年龄,这十年的社会保险(除了医疗保险)还需要缴纳吗?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直接拨打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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