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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3-11-15 19:33:00      会员:范杨   提问时间:2013-11-15 19:33:00
咨询内容:我姓范,咸阳人,26岁。于2013年3月初赴青海玉树援建项目,某建筑公司参与项目管理。到5月中旬在上班期间从楼层摔下致使左小腿开放性骨折,后回西安治疗,在医院治疗大概一个月,家人照顾。腿内置有钢板、锁髓针,一年以后需二次手术摘除。现已回家疗养,与公司当初签劳动合同,基本工资5500,话费每月补贴100.我这情况具体怎么赔偿.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评残的标准,全身各部位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的,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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