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事故

时间:2013-11-13 14:20:00      会员:王红   提问时间:2013-11-13 14:20:00
咨询内容:我左手无名指筋断了现已接起,但是在认定书下来之前厂里安排上班是看门上的是12个小时我受伤前是8小时。我拒绝上班厂里就把我工资停掉不给发。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还有现在工伤认定书已经拿到,厂里就拖着不去做工伤鉴定。他们还说伤残等级评不到就得不到赔偿,他们说的有法律依据吗?
管理员0的回答:只要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就应当继续参加工作。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以后,如果用人单位并不协助进行鉴定,则工伤职工自己也可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行申请。即便评不上伤残,工伤职工仍旧可以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