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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我该怎么做

时间:2013-10-6 21:53:00      会员:余发清   提问时间:2013-10-6 21:53:00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2012年11月在厂出的事由于不懂住院时厂里给用的假名字,【左手中指骨折,小拇指俩处骨折。中指做了手术上了钢板,小拇指医生讲没做的必要】12月出院厂里只给了6000生活费。讲明年做事去看水泵房还是给5500一个月。当时我自己以为手没事,也就没在意。直到4月才知道手不行,其中无名指问题更大,小拇指也坏了。回厂时我给领导打了电话告诉他手不行。我于2013年5月回厂.要厂里报工伤没有报我去了劳动局,但要证明我没有。手上没钱了没办法在厂里上了一个半月的班请假回家了。上班时只给3000一个月。现在手好了可以做手术。我想请问您。这次做手术我要厂里把名字改过来他不改我就不做手术去劳动仲裁告他能行吗。还有别的办法吗、不然我就要走级端了请您告诉我该怎样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切伤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赔偿。建议先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等,尽快申请工伤认定,以避免超过时效无法得到法律的救济。如有其它问题,可直接拨打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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