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在工地受伤,老板应该给予怎样的赔偿

时间:2013-9-23 11:27:00      会员:王继龙   提问时间:2013-9-23 11:27:00
咨询内容:我在工地施工时,被砸伤,住院几天后出院,当时医疗费老板已经给了,可是现在已有一个月零二十天了,老板说只给我一个月的误工费,生活费也一个月,一天40元算。我女朋友也在工地上班,因我受伤她暂时陪护我照顾我,请问老板对于我这个事情应该做出怎样的赔偿和补助?我女朋友是不是也应该给予补助?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伤情够不上伤残,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工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的产生需要以医院医嘱建议需要护理为证明才可以获得。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