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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鉴定工伤

时间:2013-9-5 14:34:00      会员:朱亚丽   提问时间:2013-9-5 14:34:00
咨询内容:我爸爸于2012年12月29日下午下班途中与一辆私家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重伤,2013年7月份鉴定为一级伤残,肇事方至今都未出一分钱,2013年9月4日第一次开庭,也未出结果,法官让双方回去调解,如未调解成功再开庭。至今我爸爸躺在床上都快一年了,生活不能自理。我想请假一下各位律师,像我这个问题该怎么办,可不可以申请工伤事故。肇事方一直都说没有钱,都找这个为借口。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找了个律师好像不是太在意这事。请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您父亲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是无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都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的申请,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注意不要错过时效,以免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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