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因工右脚外踝撕脱骨折,能评定伤残吗?

时间:2013-9-4 13:08:00      会员:王润华   提问时间:2013-9-4 13:08:00
咨询内容:我因2012年10月17日在上班时间内,在工作范围内,因工作原因造成右脚外踝撕脱骨折,已认定为工伤,经治疗四个月后下地行走,目前能正常走路,但感觉不能像以前那样,稍不注意,行走中右脚受力不平,右脚踝处会感到一阵痛疼。遇下雨天,有时会感到脚踝处有点热痛。就这情况,以及工伤伤评定标准,能否评到级别,望答复。
管理员0的回答:这种情况一般为10级伤残。如有其它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张律师电话13118363601进行详细询问。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