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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9年工伤的 几次治疗后今年我做的工

时间:2013-5-17 15:04:00      会员:零依   提问时间:2013-5-17 15:04:00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09年在工作中摔伤,几次治疗后今年做的伤残鉴定为八级,(现在还有内固定物没有取出)现在已经上班,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现在走路还是疼痛这种情况可以请长假吗?请假后应按什么待遇?
2、要是长时间不去上班单位有权利开除我吗?
3、我要是辞职单位该补偿我什么?(治疗期间只给我报了医药费别的费用什么也没有,创伤处还有内固定还要一直佩戴辅助器械)
                感谢您的回答  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1、您的情况已经经过了停工留薪期,只能享受病假待遇。2、8级伤残只有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才可解除3、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级伤残应当获得的待遇: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确认需要辅助器具,还可以获得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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