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

时间:2013-5-5 20:02:00      会员:王艳   提问时间:2013-5-5 20:02:00
咨询内容:律师好,我是2012年5月25日伤残鉴定下来的定,工伤保险是9月25号给公司的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下来我才知道和赔尚标准的伤残补助金有差距,因为我一直在公司上班,公司没给我伤残补助金,我也没要,现在想要回,伤残补助金,可公司不按工伤赔标准给,我想申请争议总裁,不知道仲裁失效期是那天,是5月25号还是9月25号还是我辞职或者合同期满算起?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您指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当直接由用人单位支付给你。您所综述的不是特别清楚,建议直接拨打本站首页律师电话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