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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

时间:2013-4-12 17:17:00      会员:邵玉波   提问时间:2013-4-12 17:17:00
咨询内容:弟弟在广西一矿场干活 刚去几天工伤至右手小指 无名指指端缺失 未治愈 协商后对方给了4万元了事 也不协助工伤鉴定 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评残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是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的赔偿一般在5万元左右。您的情况,已经没有太大认定工伤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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