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理赔

时间:2013-3-24 16:10:00      会员:于俊林   提问时间:2013-3-24 16:10:00
咨询内容:我在11年8月出的工伤,现在被鉴定为4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我想问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再有我能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吗?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75%的本人工资。部分护理依赖,其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您是农民工的话,是可以一次性解决的。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