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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的赔偿问题

时间:2013-3-21 13:02:00      会员:李   提问时间:2013-3-21 13:02:00
咨询内容:    我父亲在一家保洁公司(私有)上班,不久前,在二楼墙外作业,由于没有保险措施,从二楼摔下,造成双脚脚腕粉碎性骨折。
    该保洁公司目前只支付了我父亲的住院医疗费用和每月工资。出院过后就只支付3个月的工资。以我父亲病情来看,3个月内痊愈可能不是很大,而且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后遗症。
    请问律师先生,我父亲这种情况,公司到底应该赔偿些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你父亲的情况最少为9级伤残,9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赔偿数额为10万左右。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项目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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