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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呼吸

时间:2013-3-11 20:07:00      会员:贾华太   提问时间:2013-3-11 20:07:00
咨询内容:你好律师:感谢你百忙之中看我的信2008年10月份检查尘肺二期鉴定为四级伤残,3年多的维权路终于在2012年8月赔偿了我伤残津贴和伤残补助,没有赔偿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现在由于病情加重三期尘肺加肺感染,现在还能要回属于自己的生活护理费吗?赔偿款大概是多少?谢谢你我是邯郸涉县的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需要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重新鉴定你的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我们为河北省专业工伤、职业病维权机构,你有其他疑问可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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