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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3-2-27 12:27:00      会员:潘彩燕   提问时间:2013-2-27 12:27:00
咨询内容:一位亲人,在上班时间因厂里的事在外面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医院医治了差不多一年,住院期间工厂都有发基本工资和医药费。出院后工厂没让去上班也没发基本工资,只让签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是出院后所发生的一切都与工厂无关,工厂不会再负责。请问好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亲人没有签那份协议,因为工厂老板一直拖着,也没有去验定工伤。这种情况下工厂老板就算不要这个员工了,是不是也应该要赔偿员工一些费用呢,在这个厂已经工作了7年左右。而且工厂老板是不是可以不经常其他一些程序就可以获得工伤局给的工伤费用呢。在医院用了大概十万都工厂老板先付的。
管理员0的回答:不知道你们是否已经提起了工伤认定,若已经超过了一年还未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建议现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是尚未超过一年,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所在地标准,本人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综合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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