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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
时间:2013-2-8 12:03:00
会员:
蒋大勇 提问时间:2013-2-8 12:03:00
咨询内容:我是股骨颈骨折现在8个月了医生说现在还不能下地走路,我到公司上班2个月就受伤了我是公司的电工工伤认定书上说我是工伤,在没有受伤前我是工资是4000元一个月受伤后发了一个月4000元后来就给我发2581元公司说是休息工资,我要是上班了就发正常工资4000元一个月,公司这样做我也知道不合理,请问我应该那多少工资,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谢谢请尽快回复,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
停工留薪期应当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此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按照你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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