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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工厂小腿骨折没有赔偿可再申赔偿吗?

时间:2013-1-28 13:05:00      会员:杜科   提问时间:2013-1-28 13:05:00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有一个同事2008年在天津一鞋厂上班,小腿骨,一根骨折错位,一根裂缝,当时不懂,没有赔偿,现在想向老师咨询,离开那家工厂了,可以再申请赔偿吗?要哪些资料才能找上工厂赔钱。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自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你的情况已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无法认定工伤即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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