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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食指屈伸

时间:2013-1-24 9:45:00      会员:任彦文   提问时间:2013-1-24 9:45:00
咨询内容:我是2012年11月1日出院。现在还能做工伤鉴定吗。我 一个月工资为1万元,我 得到多少赔偿
管理员0的回答: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您所综述的情况,无法判定是否已过申请期限。2、具体的补偿数额以您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和当地的标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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