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鉴定咨询

时间:2013-1-21 21:22:00      会员:luohe   提问时间:2013-1-21 21:22:00
咨询内容:答: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交工伤鉴定申请书已经三给月了,打电话到劳动保障部门问,他们总是说没得,老板是不是跟劳动保障部门有挂勾啊,法律不是规定鉴定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吗,求帮助,各位。谢谢了。拜托了。。。
管理员0的回答:你提交材料时是否领取“接收材料凭证”等文书,如没有建议把材料再复印一下,用EMS邮寄到劳动保障部门,在邮寄皮内件品名上详细记载,邮寄的材料名称。如有其它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