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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3-1-20 16:34:00      会员:韦成中   提问时间:2013-1-20 16:34:00
咨询内容:你好,我一个弟媳在浙江打工。因工作伤到伤到一只手的食指一节以上不在了,老板送到医院治,只是包扎,接不了了。用了别人的名字登记住院的,老板的理由是用那个人的工人有交有保险。请问我们要维权,应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1、要求医院更改病历,将名字变更为自己的;2、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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