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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工伤赔偿知识

时间:2012-12-2 16:41:00      会员:李必元   提问时间:2012-12-2 16:41:00
咨询内容:    尊敬的专家好!!!
    90年出差患病,一月回来后自己治疗至04年[04年7月才开始报销70%治疗费]。当时申请工伤认定领导没同意,09年才为我办工伤认定,2012-11-10日拿到工伤证认定8级,受伤时间:1990.04;受伤原因:生产性事故;受伤部位:头部;认定时间:1990.04;认定部门:武汉铁路局。翘望指导!!!
     请问:1.我可获得怎样的赔偿?2.铁路局是否用省里标准?3.估计可赔偿多少钱,过去的治疗费如何报销?
        敬礼!!!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属于“老工伤”,建议参考当地的“老工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或拨打当地的12333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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