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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怎么办?????

时间:2012-11-23 23:40:00      会员:杨明强   提问时间:2012-11-23 23:40:00
咨询内容:我是一位厨师,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用滚油烫伤了手,是深2度烫伤,现在已经有两个月了,老板给我出了医疗费用。但是不给我工资,我可以找他要吗?还有我的手上有好大一快疤。《从手背到手肘》请问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您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所需的工伤医疗待遇,在用人单位并未缴纳工伤保险时,是应当由其承担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合理的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评定上伤残,还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到证据充分,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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