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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与赔偿

时间:2012-11-19 9:02:00      会员:吕红兵   提问时间:2012-11-19 9:02:00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一名船员!2012-11-16在工作期间。不幸摔伤(导致脚后跟处骨折,需要手术治疗,已经确认)事故是在唐山发生的,拍片都是公司安排在那边做的,但是我现在已经回到户籍所在地准备治疗。这个也得到公司的认可)。请问为了保证我的权利。我应该要做哪些......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工伤认定事宜,同时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有其它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直接拨打网站首页的律师电话和办公电话:0311-85378335进行详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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