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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

时间:2012-9-11 8:58:00      会员:钟先生   提问时间:2012-9-11 8:58:00
咨询内容:我在第1个厂一直都在买保险,9月份辞职到期,月底走人。而后10月份去第2个厂做事,当月就出事了。(社保第1个厂买到了10月份,第2个厂买不到社保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都已经搞好了。第2个厂11月份开始买社保。问题:社保是买了,但发生的工伤不是第2个厂买的,而是第1个厂买的。工伤发生在第2个厂。请问:我的赔偿应该找谁?工伤鉴定为10及,怎么赔偿,应该赔偿多少给我。医药费是第2个厂出的,急 急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工伤待遇应向第2个用人单位要,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所在地标准,本人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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