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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

时间:2012-8-31 12:00:00      会员:杨   提问时间:2012-8-31 12:00:00
咨询内容:1月15号我公公晨5点多骑自行车上班途中,被车撞,肇事者逃逸,公安交警机关,认定对方全责。住院一周,几次进抢救室,头部手部受伤。合同关系到5月底到期,至今仍与公司沟通中,公司目前只同意报销医药费5000元,(公司投保保险公司最高限额),至今医药费已11000元多,其他公司都再无定论,请问该如何讨回该有的赔偿。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您公公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等到伤情稳定以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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