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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

时间:2012-8-19 20:25:00      会员:李廷文   提问时间:2012-8-19 20:25:00
咨询内容:我哥在矿山打工,因坑温高皮肤过敏,向代班人口头请假回家治疗,后来在返回公司的途中,因自己骑的摩托车失控意外死亡,他的驾驶证,行车证兼齐备,请问能否认定工伤。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15条之规定,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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