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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月,上班途中被撞能否算工伤

时间:2012-8-10 19:59:00      会员:陆蕙   提问时间:2012-8-10 19:59:00
咨询内容:我怀孕已7个月,8月6日上午上班途中被一逆向行驶的助动车撞倒,交警用了20分钟才到,我已被救上救护车,且当时交警未随身携带验伤通知单。到医院急诊时,医生说我因怀孕无法拍片,无法用药,仅做了最简单的清创就让我回家,连酒精也未曾使用。第二天我丈夫去交通队处理交通事故,才拿到验伤通知单。再到医院补手续时验伤通知单上写得就十分简单(因我被撞后无法行走,当天未到场)。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报工伤?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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