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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坑害了我一生的领导

时间:2012-7-10 12:23:00      会员:付秀珍   提问时间:2012-7-10 12:23:00
咨询内容:我的工伤能否赔偿咋陪偿已经是四十多年了现在连身份证件也扣留了我本人付秀珍是黑龙江省鹤岗市矿务局选煤厂的职工1972年矿物局正式采用的职工8月4日在单位被砸伤造成脑震荡瞳孔扩散,出工伤后单位没有给我治疗被选煤厂的领导和大夫陷害又被辞退。1977年10月25日被黑龙江省省信访下文件定工伤,市委书记取少文亲自批的工伤补发工资继续治疗。可是没有得到治疗。这是省给我下的文件省信访大会战联合下达文件,矿务局局长李在清,工资处,安监处,信访处常处长,王处长,选煤厂党委书记罗连强,王增言,厂长张淀奎,办公室主任吴国相,根据选煤厂领导调查证言,隔2米高的墙扔1米长的木方正击付秀珍头部,打的重证言,局劳监确诊为头部外伤,神经衰弱,半身力弱,右眼孔扩散,外伤所引起,根据劳保条列9张36条规定,工伤期按固定工处理,好了安排轻工作,不能迟退补发5年所欠的工资,继续治疗。在老人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单位的领导把身份证件给扣了还扣留本人老人去办理身份证件单位的领导还告诉公安局的办证人员不给办理证件,这些领导太不是东西了和旧社会有啥区别太黑暗了老人的工伤问题他们不处理还扣留老人的自由 ,我的天空是黑的啥时亮啊我盼啊给我合法公证自由的权力厂子和信访办的领导上下欺瞒串通坑害百姓,一手遮天害了我的一生,我的一生天天以泪洗面,我的手机号码15647953348 付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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