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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伤赔偿事宜

时间:2012-6-16 19:45:00      会员:李奕红   提问时间:2012-6-16 19:45:00
咨询内容:我父亲在2012年4月24日在单位工作中让电锯将右食指尖锯开,骨头粉碎。现已被劳动部门确定为工伤(还没有进行伤残鉴定),现在家中休养中。咨询如下:这工伤赔偿里有没有包括误工费?误工费是由单位出,还是劳动部门给?误工费如何计算?去领误工费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管理员0的回答:在工伤赔偿里,专业术语叫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该支付给你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手续及资料,建议拨打首页上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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