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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

时间:2012-6-13 1:11:00      会员:飘香   提问时间:2012-6-13 1:11:00
咨询内容:骨折后,已办工伤证,、去医院复查时,大夫诊断为:骨折引发的创伤性关节炎,诊断证明写:左足第四趾末端骨折,创伤性关节炎,建议休假。至今5个多月了,一直未愈!!我去办“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建议我: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请问这样好办吗?如能办下工伤,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时,能是几级?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无需再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可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骨折无固定术,无功能障碍的一般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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